作者:王凤林 ??( 2006年 03月 29日 )
中央领导同志多次强调,建设新农村要从实际出发,不可搞“形象工程”和“政绩工程”,确实要让农民从中得到实惠,这是检验新农村建设成败的最终标准。
我体会,中央告诫是及时的、必要的,也是针对过去几十年经济建设中的经验教训而提出的。过去我们有些官员在执行中央指示的过程中,不去认真全面体会中央文件的精神实质,为了官职升迁,热衷于搞“政绩工程”,常常不顾民意,搞强迫命令,包办代替。农民不仅得不到实惠,反而增加了负担,把好事办成坏事,使农民生活十分困难。这一教训值得我们牢牢记取。这次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过程中,应及时注意这个问题,为此笔者提出如下几点建议。
各地要举办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学习班,全面地认真地落实中央精神。中央对新农村建设的要求是高度概括的,各地可以根据自己实际情况进行一步具体化、定量化,以便于实际操作和检查;而且要全面理解,绝不能把新农村建设只理解为村容建设。
要制定科学规划。新农村建设,一定要规划先行。制定规划需要党政领导、专家和农民代表参加;把中央精神和当地的实际情况结合起来;把眼前建设与长远规划结合起来。定下来之后,就要长期贯彻执行,不要因为领导班子的更换,“一个书记一个令”,反复折腾,造成极大的浪费。
加强民主管理与监督。新农村建设,广大农民是主体,要由广大农民当家作主。规划要由村民大会审查和通过;在实施过程中,要加强民主管理和监督;最后要由村民大会来验收。
中央和省市要加强领导。可以成立专门机构,统一领导新农村建设工作。要及时颁布有关指导性的意见;划清中央与地方各级的职责;经常派出专家巡视、指导检查工作;深入实际听取群众意见;及时发现典型,好的要表扬奖励;坏的要追究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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